120,699
编号:
E000050924
中文姓名:
杨敬泽
姓名拼音:
Yang Jingz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澜沧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杨敬泽电话:0879 7224094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879--7226937
迫害事实:
云南澜沧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忠实执行邪党及“六一零”办迫害大法弟子的计划和指令。布置并直接参与跟踪、监控、骚扰、抄家迫害。

大概是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市“六一零”头目李正雄带着几名人员气势汹汹到胡秉清、李先泽家骚扰威逼。于是澜沧县的“六一零”头目叶世荣、王云峰及国保大队的杨敬泽、王建、鲍春新、李勇等人抓紧对本县大法弟子的迫害,他们长时间派人跟踪监控每一个大法学员,还时不时突然闯入学员家中进行恐吓,骚扰,而且一次就二十来个人,一齐闯入一家学员中骚扰,整个房间站满了人,故意制造阴森、恐怖,以邪恶气势压人的态势来。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回澜沧时,执勤人员按公安局出具的通知,把李先泽劫持在检查站,大约一个多小时左右,国保大队长杨敬泽、副队长王建及鲍春新来到,又把李先泽劫持到县城派出所,他们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就对李先泽非法搜身、搜包,他们看没有大法资料,就抢劫了他的三十七枚古钱币、小录音机和录音带。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八时左右,澜沧县公安局当时的政保科杨敬泽、王建等人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手续就非法强行入室,到法轮功学员胡秉清、李先泽、王艳红、张林、王应辉、陆金玲家中抢劫大法书籍和部份私人财物,并将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县看守所关押,又于同年八月十五日将六名法轮功学员分别送到绿丰大平坝劳教所及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强行体罚、洗脑、劳教迫害,其中李先泽被劳教一年半,延期二百一十七天。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早,杨敬泽亲自带领七、八名警察闯入胡秉清、张林夫妇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并将胡、张夫妇大法弟子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并使大法弟子被判四年劳改。

云南澜沧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胡秉清、李先泽、王艳红、张林、王应辉、陆金玲日前(二零一零年五月)上书云南省普洱市人大,澜沧县人大及相关单位,控告澜沧县公安局、“六一零”及县公、检、法相关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肆意抓捕法轮功学员、强行入室抄家、抢劫私人物品,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劳教和判刑。六名法轮功学员要求当局撤销对他们的非法劳教以及刑事判刑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并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同时对参与迫害的人员实施法律制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澜沧县六名法轮功学员控告公安、“六一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1/223348.html
云南普洱市、澜沧县大法弟子被迫害纪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2/2148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