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51163
中文姓名:
张金方
姓名拼音:
Zhang Jinf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木渎镇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张金方 电话:051266261999
妻:张荣燕
迫害事实: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610办公室人员。木渎综治办主任。

2009年4月12日下午4点45分,大法弟子时建平在回家途中被木渎派出所绑架。片警殷泉源伙同5、6个便衣在搜查令还没发行的情况下,先行对时建平非法抄家。搜去了计算机、打印机、书籍等物品,未给家属留下任何物品清单,扬长而去。

在9、10月间,沈建东再次接到殷泉源的电话,说区“610”的主任和镇“610”的张金芳找他谈话。在村警务室,他们又一次要求家属辞掉律师,说,这样有可能会对时建平从轻判决。沈建东表示:作为一个公民,有权聘请任何一位有律师资格的律师为自己辩护。有理说理,大家在法庭上可以辩理,为何要辞退律师呢。

2009年12月2日,镇“610”张金芳第三次找到沈建东说受区“610”的指派找其谈话,称知道沈建东家里比较困难,要其打个申请资助,但是前提是要辞退律师,并表示律师费可以商量补助给家属,家属当即表示事情已经没有回旋余地,现在要的是人,钱已不重要,他们只得悻然离去。

2009年12月15日,木渎派出所对大法弟子戴素妹非法跟踪,当天下午派出所去到其工作单位及多次打电话到家里骚扰。当晚10点30戴素妹回家时,在楼下门口发现西边场地上有一辆轿车,车里有二个人。戴素妹进家门没多久,由副所长朱文元领着7、8个人像疯狗一样闯上三楼(当时楼下大门锁着,防盗门也锁着,不知如何进入的),闯入后朱文元对戴素妹说:有话要问你跟我们走。强行把戴素妹拉起来,4、5个人把其抬走。戴素妹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就这样把其抬上车,送往木渎派出所。

2009年12月25日 14:45,木渎妇女主任谭金娣、吴中区木渎综合治理办公室“610”张金芳、吴中区张某、苏州市包处、何处(何小弟)四人再次上门骚扰戴素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姑苏血泪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7/姑苏血泪-260302.html
苏州吴中区法院对时建平女士非法判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2156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