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51261
中文姓名:
丁一
姓名拼音:
Ding Y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益阳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益阳市检察院公诉人。

大法弟子张春秋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禁时间将近8个月后,遭益阳市法院与检察院非法开庭。中共恶党法庭采取的是一种强制暴力的形式,开庭不公开,不让家属与朋友旁听,不准请律师辩护。开庭时坐满的都是穿便衣的公检法人员,法官明知采用的是一种非法的所谓法律形式,明知自己在执法违法,却不知耻辱地说:「你虽然没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但本庭还是给你自己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刚才益阳市检察院公诉人丁一陈述的事实, 你有异议吗?」

张春秋表示有异议,他指出:公诉人丁一所陈述的都是法轮功修炼的事情,包括反迫害,讲真相与揭露邪恶;修炼法轮功是天赋人权,是公民信仰自由权,不违法,更不犯罪;接着他又问公诉人丁一:「甚么叫犯罪。我是不是一个公民?何谓邪教组织与破坏法律实施罪?请当庭给予法律解释。」公诉人丁一始终缄默着,直到休庭,整个脸色膨胀的紫里发黑,其间法官催问丁一两次回答被告的提问。

最后法官又不知羞耻地说:「国家法律不健全,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就这样,大法弟子张春秋、高德思被益阳市法院与检察院分别非法判刑八年与七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张春秋遭八年种种酷刑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0/21142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