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长沙市居民赖金明女士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村附近和人聊天,不想竟遭恶意举报,赖金明随即被长沙市朝阳街派出所警察强行带走,当晚,她又被转送到长沙市拘留所。
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家人如约再次来到长沙市芙蓉区“六一零” ,王阳春不在,副主任李增欣接待了他们。从芙蓉区“六一零”出来后,家人很担心,马上赶往朝阳街派出所,办案警察李捷宇不在,家人找到专管法轮功案件的教导员曹鹏飞,问赖金明什么时候能回家,曹鹏飞称“到期后就会回”,家人追问什么时候到期,曹鹏飞这才说明是“治安拘留十五天”。曹鹏飞指责家人“对法轮功的态度有问题”(意指家人支持赖金明修炼法轮功),还说什么“以后要把赖金明作为重点(监控)”等等。
一月十三日是赖金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的到期之日。当日上午九点多钟,朝阳街派出所警察李捷宇等三人将赖金明从拘留所劫持至朝阳街派出所继续关押。而当时,朝阳街派出所非法劳教赖金明的报告长沙市劳教委并没有批下来。 一月十三日晚七点多钟,赖金明被朝阳街派出所警察劫持至株洲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这是赖金明第三次遭非法劳教。家人知道消息后悲愤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