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51371
中文姓名:
夏小华
姓名拼音:
Xia Xiao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渝北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渝北区公安分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锦湖路一百零六号(渝北区双龙湖公园旁)。邮政编码:401120。联系电话:023-67821891。
渝北区公安分局恶警
原一科科长:陈大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五年以来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科科长:李荣(在陈大明之后至今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渝北区公安分局警察。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大法弟子邓孝兰在重庆渝北区龙景花园附近,被龙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于当晚送渝北区一碗水看守所非法刑拘。警方于六月二十五日非法抄了邓孝兰的家。家里亲人几次去龙溪镇派出所要人并说明邓孝兰做好人没有错,她不是刑事犯罪没有理由被关押,派出所所长刘晓文都推诿搪塞,尤其是七月三十一日众家属再去要人时,刘晓文电话召来几名警员叫嚣把要人的人拖走,不听所有家属的劝善之言和讲的真相。在家属去渝北区公安局法制科劳教办反映情况时,警察告诉家属,邓孝兰已送重庆沙堡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并说是重庆市劳教局审批的,并将家属强行撵出。渝北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相关责任人:夏小华、伍永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215624.html#1012221838-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