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涿鹿县涿鹿镇北关村民赵秀芬和丈夫王大勇在给路人讲“法轮大法好”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后被涿鹿县温泉屯乡派出所所长韩江绑架到温泉屯派出所。同时,派出所副所长赵旭东又到西关村非法抄了赵秀芬的家,并将她家的电视机、DVD、卫星接收器、电视机、大锅、摩托车和所有的大法书籍及数据等全部抢走。韩江还乘机向赵秀芬的家人勒索现金一千元,才把赵秀芬放回家,王大勇则被非法收押在涿鹿县看守所。王大勇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三日后回到家中。
五月五日,王大勇到温泉屯派出所找到韩江,向韩江索要抄家抄走的所有物品和大法数据与书籍。韩江说:“推走摩托车可以,其它的一律不给。”六月二日,王大勇在家里接到温泉屯派出所副所长赵旭东打来的电话,说让赵秀芬来取回那天抄走的东西,签个字。王大勇说:“赵秀芬不在家。”赵旭东急忙追问:“赵秀芬去哪儿啦?”王大勇说:“回娘家。”赵旭东又追问:“娘家在哪里?”王大勇说:“中学。”赵旭东又急忙问:“中学的什么地方?”王大勇这时反问赵旭东:“你想干什么?”随后听到赵旭东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