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下午2点30分,中共在没有直接通知游显帮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判,家属到法院问过才知道的,在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公诉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洪韶生、代理检察员宁刚毅,审判长梁宁(女)。
审判过程中,审判长梁宁问到是否派发资料,游显邦回答:“这是我的信仰,我把我的信仰告诉别人无罪、无错。”在这个问题上反覆问了多次之后,最后审判长梁宁不耐烦地讲:“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以你这样可以判你三至七年,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然后开始列举了一大串所谓人证,但无一人证,更无物证,开庭不到30分钟就草草收场,由始至终,只是这个女审判长讲话,其他所谓陪审员、公诉员都没说过话,最后讲等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