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2月大法弟子张淑文去北京证实法,被公安局政保科刘芳勒索1000多元,2001年,大法弟子张淑文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五常市公安局恶警指使其单位非法扣发她的工资,扣去一年的工资。单位纪检头目宋德旭还把她的工资降了两级。张淑文出狱时,“610”主任刘小玲又向其家属敲诈三百五十元钱以饱私囊。03年11月29日,五常市公安局恶警王志明伙同山河镇林业局“610”恶人于朝君带着一群打手闯到张淑文的单位,将其绑架,关进山河林业局看守所摧残迫害。恶徒于朝君勒索张淑文的家属一万两千多元,才答应其家人把她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