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赵玉环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和平街派出所野蛮绑架,五月十三日和其他二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北京朝阳区法院,在位于朝阳区楼梓庄乡政府的朝阳区温榆河法庭非法开庭。北京著名律师李和平为赵玉环做无罪辩护,从法律的角度说明赵玉环没有错,她的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法院的审判长孙小娟,检察院张欣、孙杨无言以对,最后以要“三方”合议才能做出决定为由草草收场。
北京市公安局警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绑架了中国外交部档案馆三等秘书陈由邦,非法起诉他。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的开庭中,朝阳区法院已强行非法宣判陈由邦三年零六个月的徒刑。目前(2013-5-)被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的陈由邦已提控告。控告北京市公安局徐勇、叶有忠,朝阳区检察院张欣,朝阳区法院李晓和陪审员李欣等42人“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他们的责任。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晚七点左右,河北省保定涞水县公安局杨姓局长、政保股戴春杰、城关镇派出所等20多人,7、8辆车,将城关镇北南租村正在家做家务的法轮功学员单新燕非法抓捕,直接关进看守所。非法抓捕时,说是向她询问一下信廷超的事就把她送回来,结果直接关进看守所。
此前一天(十二月二日)涞水县涞水镇东南租村法轮功学员信廷超,于十二月二日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庭遭开庭构陷迫害。法庭上,信廷超本人用事实驳斥北京公检法人员的“蓄意构陷”,坚守真、善、忍信仰,向在场的人讲真相。律师义正词严做无罪辩护。此次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北京朝阳法院的张军(音)、现场审判员是××(女),所谓的“人民陪审员”是宋志勇、贾厉书(音),朝阳区检察院的张欣担任所谓的“公诉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上午,王玉红女士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被非法庭审,九点四十分,王玉红女士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进入法庭,律师立即要求法官卸掉王玉红女士的刑具,指出戴械具开庭违法。法官张军同意给王玉红女士卸掉手铐(脚镣没有摘除)。
主审法官是朝阳法院刑庭张军(女,四十多岁),公诉人有二人,其中一人是朝阳检察院公诉处张新(女,三十岁左右)。近日,家属接到法院通知,王玉红被枉判一年零六个月。法官是朝阳法院张军,公诉人是朝阳检察院张欣。
法轮功学员孙茜(加拿大国籍)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被北京公共安全保卫分局及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后被非法批捕,北京朝阳检察院两次退补后,被非法追诉。二零一七年五月份,孙茜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非法羁押期间遭到辣椒水喷面、连续两周全天戴镣铐、强制洗脑等酷刑。家属及律师已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五月末、九月中旬,向纪委监察委、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信访中心等部门递交控告信,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受理,或拖延不予处理。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代理律师在京控告了对孙茜错误适用刑法第三百条实施非法拘禁、枉法追诉的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及涉嫌酷刑虐待罪行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本次控告分两部分,一是继续控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对孙茜的滥用酷刑,要求公开录像,公平公正执法;第二是控告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郝志刚和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欣(公诉人)蓄意错用、滥用刑法第三百条,蓄意制造冤案,枉法强加罪名,枉法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滥用职权罪、涉嫌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孙茜案第三次开庭。孙茜在非法关押近三年半后,被北京朝阳法院枉法重判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