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五、六月份,狱警许正花(“大队长”)和肖菲、张顺英(“中队长“)和“陈指导”(女子劳教所搬来的转化法轮功的男外援)分别将大法弟子张宏霞带到操场强制其操练,遭张拒绝后,她(他)们将张用力撕扯,踢踏张的脚腿,并恶语相加。 二零零九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晚上十点左右,以郜志鹏(“大队长”)为首,将张宏霞带到办公室施暴,打的她鼻青脸肿,满脸鲜血。粉色的劳教服前胸被溅满了血迹。近夜十二点才让张宏霞回班(监室)。为掩盖其罪恶,郜志鹏令包夹迫使张宏霞将血衣洗了再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