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51691
中文姓名:
刘颖
姓名拼音:
Liu Y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安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公诉科科长:孟庆云,手机:1390453196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检察院起诉科人員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大法弟子葛志福的母亲和律师一同到检察院起诉科,准备复印卷宗,了解情况,为葛志福辩护。科长李继葛称:十三日上午九时再来,因为此案负责人刘颖到哈尔滨学习,无法取出卷宗。十一月十日,葛母得知确切消息,刘颖没外出,并于当日下午到检察院找到了刘颖。刘颖称:我前几天出门已把卷宗交出去了。十一月十日下午快五点下班时,律师与葛母又来到检察院,李继葛说:因证据不足,卷宗已被退回公安局,二十天后再来吧。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宁安市恶警:“不辞退律师就抓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0/21472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