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51896
中文姓名:
李东风
姓名拼音:
Li Dong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七道泉子开发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身份证:211302195610130470
迫害事实:
辽宁朝阳市七道泉子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7年至今,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李东风指使案件大队长张华和李长兴、李宝友、安鹏飞、石光等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干尽了坏事。

2008年8月8日,李东风指使张华、李长兴、王刚等三次绑架李捷春并抢走他的生活用具,两次送到西大营子教养院,李捷春回来后因无法生活向张华索要生活用具,李东风、张华再次将李捷春绑架送到沈阳马三家教养院。

2008年8月6日,李东风指使张华等人将山嘴子村法轮功学员赵素珍绑架,送马三家劳教一年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朝阳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罪恶累累(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4/21754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