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大连市中级法院本应对王永航律师进行所谓二审开庭,但实际上却是当庭宣判,非法维持原判七年,根本没有二审,整个过程不足15分钟。参与此次非法审判者有:汪国梁(审判长)、付庆维(审判员)、高雅男(助理审判员)。
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上午,牛桂香和一位七十一岁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被一起非法开庭,主审法官是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区)法院高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