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52041
中文姓名:
杨敏亮
姓名拼音:
Yang Minl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警察
工作单位名称:
户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闫长青13991910111
政委王皓生15009290000
副局长于光磊13772526111
副局长吴建明13991875688
副局长李庆山13991846833
副政委王护强13991212351
副局长张军13909203260
纪委书记高新宇13572888663
政工科长余世第15829085160
交警队大队长王本行13709225851
大队长李亚卫13991115420
大队长李乃荣13572548188
大队长乔伟峰13891430898
吴莉13991268181
牛惠利13772526369
杨劲松13572515688
李虹18691636216
权蒙13991943116
孙丽亚13709192503
姚湘萍13891901840
段亚萍15929803861
张维利1399191388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户县公安局恶警(项目组成员)。

二零零二年十月初,户县政保科警察樊和德等将张萍劫持到腊家滩戒毒所。当时户县警察对被抓的三十多名大法学员均实施酷刑。参与警察有户县政保科警察刘志金、樊和德、徐涛、严迪欧、严继龙、周党普、杨敏亮、邓元礼等,他们用一种叫上绳的酷刑刑讯逼供,其中法轮功学员王大维被刑讯致死。张萍在三天内被上绳六次之多,两手二十天不能持物,毛巾都拧不动。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西安市户县检察院对十名大法学员非法起诉、由户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开庭在两处进行,四面警察戒备森严、对外严格保密,开庭时被迫害大法学员的亲属和单位的领导统统不许旁听,秘密审判,对这十名大法学员做出有罪的非法判决,后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裁定。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学员是:

郗丽琳:原兰州商学院医师,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韩旭: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职工,本科学历。被判刑十年;
王莉:咸阳铁路段户县站职工,中专学历。被判刑八年;
王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户县支公司职工,高中学历。被判刑八年;
杨恒青: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副厅级干部)、教授,本科学历。被判刑七年;
耿艳萍:西北航空公司职工,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方立婷:西安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大专学历。被判刑四年;
潘芳利:户县余下镇农民,初中学历。被判刑三年;
刘芳: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本科学历。被判刑三年缓期五年;
李玉华:原惠安化工厂职工。被判刑三年缓期三年。

其中八名大法学员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渭南第二监狱、西安曲江监狱、西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八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或非法延期关押是:雷涵(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马金娥(咸阳)、王明花(户县)、肖真勇(户且)、刘俊义(户县)、徐清凤(户县)、周亚婷(户县)、张莲蕊(户县)。

其中有六名大法学员是由西安市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被关押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另两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关押到莲湖区看守所继续迫害。

主要责任人:西安市“六一零”头目张兆云、西安市公安局长刘平、户县“六一零”头目张景民(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户县公安局局长刘志金、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恶警(审讯组组长)樊和德、户县公安局恶警(项目组成员)杨敏亮、周党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3/再遭枉判五年-兰州市张萍女士上诉遭非法驳回-470576.html
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调查报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9/21597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