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开始任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娄大力担任公安局副局长的三年间(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黑山地区至少有三十人次被绑架,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入劳教所或监狱,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没有几个被放回的,都由娄大力亲自签字,送入劳教所或者监狱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仅二零零八年一年,经他签字的,就有四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送入锦州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黑山县大兴乡法轮功学员王海辉,遭到大兴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后,娄大力又签字批准,将王海辉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长达八个月惨无人道的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王海辉再次遭到绑架,在短短的六天内,娄大力就签字将王海辉再次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晚,娄大力亲自指挥由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带队,对已经被黑山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姜海岚绑架。在黑山县公安局,对姜海岚实施逼供及勒索钱财未成功的情况下,将生活不能自理的姜海岚强行送入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然后,娄又勾结检察院、法院对姜海岚实施非法审判(审理中没通知家属),将已经残疾的姜海岚非法判刑八年,送入马三家监狱城非法关押。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辽宁黑山县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对大法弟子非法抄家、绑架:黑山分局副所长刘艳东(音),副队冯峰,警员张承林、王树刚,对镇内大法弟子张玉林、战志刚绑架,并非法抄走战志刚的主机箱一台,张玉林的笔记本一台。各乡镇的大法弟子由当地派出所实施绑架:新立屯的陈国亮,太和镇的郭一夫、刘广海、田宝杰(已放回)、刘宝玉(已放回),常兴镇的张鹏云,二道乡的范广源(音)。现(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已知有七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关押在大岭村与营房村之间的新成立的派出所里。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黑山县公安局、公安分局、各乡、镇派出所出动警力,由黑山县公安局政法局长娄大力亲自指挥、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亲自带队,按几人一组分别对黑山镇内及各农村乡镇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大规模的抄家、绑架事件,黑山镇内和各村乡镇共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分别是:战志刚、玉林,张鹏云,郭仲民,陈国亮,郭一夫,刘广海,李景军,李淑贤等。他们还绑架了一名绕阳河镇二道村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非法罚款后放回)。
二零一零年四月追查国际通告追查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即辽宁省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刘艳东,冯峰,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副大队长肖忠影,警员张承林,王树刚;太和镇派出所所长聂伟,董战成;新立屯分局局长王祥瑞,警员于志勇;常兴镇派出所所长刘力平,绕阳河派出所所长刘伟;芳山镇派出所郭仲华,苏明德;八道壕镇派出所所长毕诗君。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绕阳河镇二道村的王志兰遭到国保大队绑架后,于二零一零年年末,由娄大力签字,将王志兰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高红英和她的丈夫在走夜路时,遭到绑架,七月七日娄大力又签字将被打的遍体鳞伤,并多日没有进食的法轮功学员高红英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娄大力亲自指挥策划,并由国保大队王娓静亲自带队,对黑山县北关校高级教师法轮功学员战志刚进行了绑架,并亲自签字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将战志刚送入马三家劳家所进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