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份,有一天晚上八点左右,全院恶警动用暴力迫害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大队长刘国华给赵连元捏造的罪名是带头绝食,给他加期六个月。行刑室内的桌子上摆着几只狼牙棒、几只电棍。恶警王胜利(管教科长)在前面打嘴巴,姚闯(院长)、刘国华(大队长)、丁学文、张福胜等用狼牙棒打,用电棍电赵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