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朱平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刑3年。汉阳区法院代理审判员:王玲参与迫害的责任人之一。
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下午五时许,法轮功学员舒润国在自己家中被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伙同琴断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遭绑架还有另三名法轮功学员)并被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过塑机等私有物品,抢劫走他女儿上大学的学费现金12800元。
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汉阳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庭审舒润国,他唯一亲弟弟舒建国在开庭前并没有接到法庭的任何通知,直到十二月中旬才知道其兄长被无故判刑。法庭上没有辩护律师,旁听席上没有一个亲属。当舒润国在庭上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时,却遭到法官的无理拒绝。整个审讯过程中,完全成了检察院的一言堂。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汉阳区法院枉判舒润国四年徒刑,当舒润国提出上诉时却遭到武汉市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原判。至今舒润国仍被劫持在汉阳看守所。
汉阳区政法委书记、汉阳区“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徐必康,汉阳区公安分局局长,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国保大队警察刘俊,汉阳区琴断口派出所管段警察副所长桂云飞,汉阳区法院院长陈建生、刑一庭审判长梁志顺、审判员王玲、吴江涛、书记员祝旖旎,汉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员熊伟、代理检察员唐锴,武汉市中级法院。汉阳区看守所。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浩被非法关押在利川看守所将近三个月了,王浩母亲救儿心切无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接到了律师打来的电话说:检察院让他去阅卷,还让王家人带上一万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清早王母和王姐来到了利川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把手中准备好的委托书等递交给管理人员。一个男的出来接待说:王浩的案子不在利川市检察院,已经到法院了,让到法院去交委托书。王姐和王妈就给他们讲理说:我们的律师21号打过电话来通知我们,让我们和他一起到检察院去阅卷,由于律师多要钱,咱们没钱给,我们自己为亲人做辩护。怎么连7天的时间不到你们就把人给起诉了,这不是违法吗?检察院那男的骗人说案子到检察院一个月了,他们可以起诉到法院。王家人说律师21号接到你们的通知,让我们去阅卷,今天才28号,连7天都没完,你们这不是搞假吗,违法操作,可以告你们。那男的就耍赖说:谁说我们检察院给律师打过电话,没有这个事。
王家人给他们讲道理,那男的就把王玲叫下楼来,王玲来了之后就对王家人说:我刚才把王浩的案子寄给了法院,你们到法院去交委托书,案子不归我们管了,说完人就走了。这时已近中午,人都走了,大厅里只剩一个办事员。王家人只好问办事员:我们找谁解决委托书的问题?办事员说:你们找公安。(利川检察院被精简成这样了:批捕科也没了,起诉科也没了,成立了一个案件管理部,侦察、批捕、起诉全一个人说了算,都由王玲一人负责。)王妻就给恩施的律师打电话问这事该怎么处理?发现连恩施的律师都被收买了,那恩施的律师竟说:让你们去法院就去法院,这很正常。
下午,王家人只好到法院去递交委托书,说是王玲让来的。接待人员说:我们法院没有接到这个案子啊?!突然王玲打来电话与接待人嘀咕几句,法院接待人员说:你们还是找检察院,王玲说案子还在检察院,我们没有接到你们的案子,不能接受你们的委托书。
王家人只好又回到检察院,王玲伪装着听王姐讲真相不要起诉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是没有未来的。王玲起先还听着,突然不知怎么态度恶劣,又改口说:案子她又交到法院了,是她下午交走了,让王姐去法院交委托书。整个过程,王玲的不正常、反反复复的在掩盖什么?给人感觉背后就是政法委书记郑至吾和610在操控,王玲就是个配合打压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