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6日被永仁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并拘留在永仁县看守所,2008年5月12日被永仁县伪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1月19日云南永仁县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02号判决书非法对李谦判刑三年,审判长:文美惠,审判员:罗云峡,审判员:高丽`,书记员:王泽民。时间自2008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5日。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楚刑初字第351号判决书非法对刘枝萍、邓丽华判刑四年,对白龙军判刑三年,审判长是文美惠,审判员是刘红、李华美,书记员是李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