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52556
中文姓名:
李学森
姓名拼音:
Li Xues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春第三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长春第一看守所 43184582106
长春第三看守所 4318416271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长春第三看守所

长春大法弟子在2001年六月份因贴大法真相标语被非法关进了长春第三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在第十七天,大法弟子提出要炼功,管教李学森说看守所不让炼功,大法弟子说不让炼功我就绝食。恶警李学森给大法弟子戴上38斤特大脚镣(给重刑犯用的)并且还戴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他们叫“拉上”。人被“拉上”后,坐不直,站不起,躺不下,只能趴着,上厕所得别人拖进去,解腰带擦屁股都得别人帮着做,那种痛苦难以言表。大法弟子向他们讲道理,所里的所长、科长和大法弟子谈话,大法弟子就利用这个机会向在场的警察、犯人讲清真相。因为所长在场,其他的警察和犯人都不敢阻止,都听大法弟子一个人讲,所长一直没有说话,最后说了一句:“你就把这些做人的道理给他们(指犯人)讲一讲吧!让他们也做个好人。”

大法弟子被“拉上”了25小时后因有外单位来检查,恶警李学森给大法弟子打开了手铐,逼迫大法弟子继续戴脚镣七天,才给大法弟子打开。大法弟子在第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2天后被大法弟子转到别处劳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恶警对我的“拉上”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5/25613.html#chinanews0225-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