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4月4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张永琼去云南省政府合法上访,被昆明市官渡分局非法治安拘留15天,公行决字(2000)第1228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定代表人:周洪伟。
2000年10月13日,法轮功学员彭菊仙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派出所非法所谓的“公安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周洪伟)(公行决字【2004】第47号),参与人员:龙飞虎(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派出所所长)、陶自明(火电公司基地书记),彭菊仙于当日被送往昆明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10月13日,法轮功学员祁希贤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法定代表人:周洪伟)非法所谓的“公安行政处罚”(公行决字【2004】第47号),参与人员:龙飞虎(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派出所所长)、陶自明(火电公司基地书记),祁希贤于当日被送往昆明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利用所掌控的各级邪党组织、各级政府、各民主党派、各宗教团体、各种协会、研究会、工、青、团、妇联等等各级组织、公、检、法、司、法制办、安全、武警、军队等系统,迫害、打压法轮功,各级头头,尤其邪党书记充当政治打手。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国际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的犯罪责任人(部份):45、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黄仲华、周洪伟、杨平、王平、黄仲平、王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