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05280
中文姓名:
黄某某
姓名拼音:
Huang Mou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法制所洗脑班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参与迫害的湛江恶人:
湛江610办:陈军
遂溪610办:黄宁、杨信、廖玉进
洋青派出所:吴旺(已调走)、陈达隆、陈文仔
背叛大法、助纣为虐的恶人:袁凤云、何志方(何秀)、杨丽红
迫害事实:
2003年5月18日,杨再和另三人被转移到位于三水荷花公园的臭名昭著的法制所洗脑班。在这里,他们受到了更严重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她们被分别关在24小时全封闭的房间,每天强迫看诬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强迫写认识等,不配合就遭到打骂。

在洗脑班作恶最坏的有姓卢(男)、姓钟(男)、姓黄(女)的几个人,他们每次打人除了直接打外,都是用最狠毒的点穴(可能训练过),用手往学员头部、心脏位置、手的脉门和身体的各大穴位猛点。
杨再被点得失去知觉、晕头晕脑,身受重伤,那时她手、脚、头全身许多穴位处都是黑痕,全身都肿了,脸肿成了黄黑色,反胃,不能吃东西,一吃就吐。在这种痛苦中,那班恶人还要强迫看录像和不让睡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湛江大法弟子杨再被迫害的真象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4/941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