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52807
中文姓名:
金雪涔
姓名拼音:
Jin Xuec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娄底市娄星区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办公室电话: 0738-8520058
近照:
家庭住址: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值班电话:0738-8261495   传真:8261444   院长:王建成  13907381166  电话:0738-8261558   
迫害事实:
娄底市娄星区法院记录。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娄底市娄星区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弟子梁克明。审判长阳桂奎,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金雪涔担任记录。梁克明妻子十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才接到看守所打来电话说当天下午非法开庭。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是:曹贡勋、刘新平、周庆峰、欧阳钟、贺锦林、邓莲珍、李再英、谢闺荣、袁求娣。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张传利、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兰志学分别为刘新平、欧阳钟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开始,参与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周敏,37岁左右,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谈到修炼法轮功身体受益就打断其话,态度粗暴。参与非法庭审的公诉人是娄星区检察院的刘刚等两个男的。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检察院的刘刚。

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有家属到娄星区法院要求无罪释放修炼真善忍的家人,法院人员称八月十一日“会有结果” ,意思是法院将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冤判。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在2010年8月3日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将曹贡勋非法判刑十年,刘新平非法判刑九年,周庆峰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欧阳钟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贺锦林非法判刑二年,邓莲珍、谢闺荣、李再英、袁求娣各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被非法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对“一审”枉判不服,已提出上诉。

2010年3月12日娄星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到2010年8月3日非法判决,早已过了法院开庭审判后一个半月内出结果的法定期限,在开庭后四个多月才判决,早已是过期的无效非法判决了。直到8月10日左右才将非法判决的“判决书”拿给当事人,中共邪党人员强加罗织的莫须有罪名,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非法判刑。

娄星区法院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还有庭长刘继红,审判长周敏,陪审员谭小桂、谭金梅,记录员金雪涔。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刘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娄底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4/228318.html
湖南娄底法院欲冤判九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1/228187.html
湖南娄底法院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6/219897.html
湖南娄底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数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1/2142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