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52953
中文姓名:
于瑞森
姓名拼音:
Yu Ruis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宁河区法院:
李 强 办022-69591706 手机13803066927 18920297855
王树伦 办69591966 宅69593620 手机18920297853
李贺永 办69561350 宅69566998 手机13821532888
李卓领 办69561345 宅69592290 手机13302021333
蔡骏清 办69119868 宅69589218 手机13502160044
直接负责人
审判长汪卫军 18920799998办69561332 家电69597986
审判员李洪文 13820810822办02269561329
书记员陈晨 13820193901办0226956132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河县法院审判长叫于瑞森,审判员单新华,书记员李志军。

二零零三年八月,大法弟子李振军被宁河县中共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当时的审判长叫于瑞森,审判员单新华,书记员李志军。宁河县检察院公诉人牛会明。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参与宁河法院非法庭审宁河县大法弟子王淑敏(非法判三年牢狱,关押在天津市女子监狱迫害)、陈玉玲(非法判三年牢狱,被宁河法院摧残得不能自理,三年监外执行)。参与非法庭审者:第一庭审审判长于瑞森;副审判长朱某某;书记员张建霞;第二庭审由副审判长朱某某自己出庭并宣读了审判结果草草了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新闻主持人和妻子多年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5/22103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