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天津市公安局国保一处的科长王某、宁河县公安局赵子有、赵福安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刘素芝绑架到了宁河县公安局。先是王某一人对刘素芝非法审讯,第二天,在芦台派出所,多人轮番非法审讯。
2002年11月8日,李振军在流离失所中再次被宁河公安绑架。在宁河县芦台镇派出所,李振军被警察强行戴上手铐和脚镣。警察运沛刚、赵子有等人轮番上阵,不许他睡觉,威胁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