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53093
中文姓名:
李长庆
姓名拼音:
Li Changq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沂南县双堠镇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沂南县双堠镇镇长,现在县民政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这个镇的恶党官员便紧急召开黑会,确定由时任镇政法委书记于厚平和派出所所长高洪斌具体实施非法监控、绑架法轮功学员,同时兵分三路,一路由镇长李长庆与副书记、副镇长及各片负责人协各村干部,对在家的法轮功学员摸底调查和监视外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上访鸣冤的法轮功学员刘长德、魏常宝、刘元芹(女)、刘元田(女)、刘乃雁、石增义、刘乃明、刘乃印、庞志华、刘本英(女)、刘丽丽(女)等在不同地点被恶徒于厚平和高洪斌绑架到镇派出所囚禁起来。

期间,镇里恶人袁封山、李长庆、于厚平、于凤晓(副镇长)、孙干(副书记)、高元东(财政所所长)、张健(宣传委员)等恶毒攻击法轮功,所长高洪斌还歇斯底里的用椅子腿砸法轮章,边砸边口出恶言。法轮功学员向他们讲大法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不写保证书的就推到房屋外面水泥地面上暴晒,并要挟村干部对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监视居住、外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沂南县不法官吏其“名”其“事”(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7/山东省沂南县不法官吏其“名”其“事”(上)-264160.html
为官一任 祸害一方-- 记山东沂南县双堠镇中共官员的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08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