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上访鸣冤的法轮功学员刘长德、魏常宝、刘元芹(女)、刘元田(女)、刘乃雁、石增义、刘乃明、刘乃印、庞志华、刘本英(女)、刘丽丽(女)等在不同地点被恶徒于厚平和高洪斌绑架到镇派出所囚禁起来。
期间,镇里恶人袁封山、李长庆、于厚平、于凤晓(副镇长)、孙干(副书记)、高元东(财政所所长)、张健(宣传委员)等恶毒攻击法轮功,所长高洪斌还歇斯底里的用椅子腿砸法轮章,边砸边口出恶言。法轮功学员向他们讲大法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不写保证书的就推到房屋外面水泥地面上暴晒,并要挟村干部对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监视居住、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