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05311
中文姓名:
张淑芳
姓名拼音:
zhang shu f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东河公安分局:
李志斌副局长 0472─3156338 手 机 01303955883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2年7月18日包头市东河区分局政保科刘伟领二名巴彦派出所的民警从大连找到长春,逼迫她回去,说是中央要开会。当时是公安分局的刘伟和张淑芳,受610和公安分局指使,把曹慧芳劫持回来后要非法判刑、监外执行一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包头市退休教师赵勇夫妇被非法判刑 生命垂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6/9222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