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丈夫由于不堪恶人的逼迫,与她离婚。会宁县法院工作人员妥(音)玉英(女)、苟学思(男)等人办此离婚案时,家产分文未判给陈淑娴,致使陈淑娴一无所有。将陈淑娴非法判刑三年半,关押在银川市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