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七月法轮功学员宋智在枣子河劳教所劳教期满后,被当地警察、“六一零”人员袁水利及试飞院公安处恶警张明安、改装部邪党书记等直接从劳教所劫持至临潼区洗脑班非法迫害3个月,10天后又被绑架到长安县洗脑班非法迫害3个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非法劳教期满后,当地阎良国保警察姚延安、现任“六一零”主任黄某某及试飞院公安处警察张明安、测试所书记程媛媛等直接将宋智从劳教所劫持至长安县洗脑班非法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左右,试飞院政治部、“六一零”主任耿向军、公安处恶警张明安和改装部书记李某某等商议决定给宋智“留院查看一年处分”,并实行经济迫害,每月仅发工资1000元左右。其他奖金、补助、津贴等均没有。
二零零八年八月邪党以开奥运会为借口,宋智被试飞院改装部书记李某某诱骗谎称和改装部职工蒋光荣等三人去旅游,中途被试飞院公安处恶警张明安拦截,并与改装部书记配合阎良国保恶警赵光远、姚延安等4人给宋智强行扎背铐绑架到长安县洗脑班非法迫害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