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53388
中文姓名:
刘昂
姓名拼音:
Liu 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郴州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湖南省郴州监狱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67号。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南省郴州监狱“教转分监区”中队长恶警。

二零零五年七月底,李自然被劫持到湖南省郴州监狱非法关押,在里面非法关押了几个星期后,邪恶强迫李自然背《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李自然坚决不配合,恶警刘昂(“教转分监区”中队长)就指使“夹控犯”李峰、罗照强迫他罚站、强迫他下蹲。李自然要上厕所小便,恶警刘昂逼迫李喊报告,并要下蹲才让上厕所。李不配合,恶警就地不让他上厕所,毫无人性地迫使其将尿撒在裤子里。那天,李自然被非法体罚十多个小时。恶警刘昂又对李自然做了笔录,企图找到所谓的把柄,将其送严管队进行三个月的迫害,但没被找到所谓的把柄才不得不死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李自然在湖南郴州监狱遭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30/22260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