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5日黑山县法院向姜海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非法判她八年刑。4月22日她的家人委托律师到黑山县法院去看姜海岚的卷宗,希望能促成二审。
4月27日其亲属与法院的司法人员谈好了,答应律师和家属可以来复印卷宗。当4月28日律师再次到黑山县法院提出复印姜海岚的卷宗时,法院审判庭刘力,常万生编造理由说上午刚开完会卷宗已封上了,你去锦州中法等着吧,我们三两天就给寄去。结果使律师又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