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53527
中文姓名:
常万生
姓名拼音:
Chang Wans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黑山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康赢建0416-5593001办电
副院长:张春风13841642171手机、0416-2776900
副院长:吕德民13104062688、0416-5593002办、0416-5525686宅
副院长:董志伟
法官(审判庭庭长):刘力 13940620519
法官(审判庭庭长):常万生 18941601267
法官(审判庭庭长):李伟 18941601219、5593033办电
法官:张秋菊5593035办电
近照:
家庭住址:
黑山法院的院长电话(黑山县电话区号:0416):
院长 : 刘国安  办公电话5593001
住宅电话6638818  手机13898351999
副院长 : 吕德民 办公电话5593002
住宅电话5525686   手机13104062688
副院长 :办公电话 李本光5593003
迫害事实:
辽宁锦州市黑山县法院审判员。

2010年3月4日,黑山县法院在不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对已被黑山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姜海岚进行秘密开庭,致使家属所请的律师无法进入法庭辩护。只有她自己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然而,黑山县法院不听姜海岚为自己作的任何辩护,只是一味听从黑山县公安局隋时、李树华、检察院唐守达、孟庆月他们胡编的伪证。2010年4月15日黑山县法院向姜海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非法判她八年刑。

2010年4月22日,她的家人委托律师到黑山县法院去看姜海岚的卷宗,希望能促成二审。但黑山县法院的司法人员百般阻挠,不让看卷宗,律师只好白跑一趟。

4月27日,其亲属与法院的司法人员谈好了,答应律师和家属可以来复印卷宗。当4月28日律师再次千里迢迢来到黑山县法院提出复印姜海岚的卷宗时,法院审判庭刘力,常万生编造理由说上午刚开完会卷宗已封上了,你去锦州中法等着吧,我们三两天就给寄去。结果使律师又白跑一趟。

法轮功学员王瑞凤是在2014年5月13日在讲真相时被绑架的,并被黑山县法院非法庭审,一审为秘密开庭,具体迫害人员为黑山县法院的副院长张春风和常万山。

王瑞凤的上诉案现在也到了锦州中院,9月24日九点在锦州中级法院十一庭进行了二审,情况不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王林被判四年上诉 锦州中级法院欲维持诬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7/王林被判四年上诉-锦州中级法院欲维持诬判-298228.html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230463.html
辽宁黑山县法院枉法判案、阻律师查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1/22334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