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黑山县法院在不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对已被黑山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姜海岚进行秘密开庭,致使家属所请的律师无法进入法庭辩护。只有她自己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然而,黑山县法院不听姜海岚为自己作的任何辩护,只是一味听从黑山县公安局隋时、李树华、检察院唐守达、孟庆月他们胡编的伪证。2010年4月15日黑山县法院向姜海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非法判她八年刑。
2010年4月22日,她的家人委托律师到黑山县法院去看姜海岚的卷宗,希望能促成二审。但黑山县法院的司法人员百般阻挠,不让看卷宗,律师只好白跑一趟。
4月27日,其亲属与法院的司法人员谈好了,答应律师和家属可以来复印卷宗。当4月28日律师再次千里迢迢来到黑山县法院提出复印姜海岚的卷宗时,法院审判庭刘力,常万生编造理由说上午刚开完会卷宗已封上了,你去锦州中法等着吧,我们三两天就给寄去。结果使律师又白跑一趟。
法轮功学员王瑞凤是在2014年5月13日在讲真相时被绑架的,并被黑山县法院非法庭审,一审为秘密开庭,具体迫害人员为黑山县法院的副院长张春风和常万山。
王瑞凤的上诉案现在也到了锦州中院,9月24日九点在锦州中级法院十一庭进行了二审,情况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