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孟凡秀下楼时不慎跌倒,一只脚被崴成骨折,肿得比她的大腿还粗,全都黑了。可是十三天,她们都不让她去看医生,还强迫她出工。孟凡秀当天崴了脚时,疼得连地都不能挨,按说就不能让她出工了。班长把此事告诉了管夜班的警察。警察就向队长王小维汇报了孟凡秀的情况。谁知王小维根本不理这些,让她第二天必须出工。二大队的队长王小维,对待法轮功学员特别凶狠。
迫害时间待查,有个从鄄城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叫朱凤珍,五十多岁,因不放弃信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管教们经常一天天的不让她洗漱,常常逼迫她坐在那种几寸长的方凳上,不准动弹。朱凤珍被劫持在二大队的五班,队长王小维没少干了迫害她的坏事。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
恶警王晓伟经常辱骂、讽刺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
山东省法轮功学员小霞。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被县“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非法送到济南的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了两年。
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里小霞受到二大队恶警孙秀凤、冯赛、王小伟、王月瑶、刘芳、李霞、张淑梅等人的迫害。她们逼迫小霞向邪恶转化,她不听,她们就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更不让说话,从早到晚的坐在马札上。特别是冯赛,她分管她们班,由她安排人看着她做奴工,不给一分钱的工钱,还经常嘲笑、辱骂。
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里被迫害的还有法轮功学员黄敏,二大队的孙秀凤、刘芳、王小伟等恶警都打骂、嘲笑、侮辱过她。黄敏被非法送到劳教所被迫害时,只有进来时穿的一身衣服,后来天热了,没有换洗的裤子,家人来了恶警不让见面,她自己又没有钱不能买;同屋的法轮功学员想给她条裤子,恶警坚决不让。有时来月经,裤子上弄上血也得穿着。后来天气很热了,就剪下半截裤腿,当短裤穿。小霞实在看不过去了,就找到大队长孙秀凤,提出她通过孙给黄敏五十元钱,让她买条裤子,孙秀凤听了狠狠地说:你还管别人呢,谁不比你强呀,少管闲事。冷嘲热讽,不让给。后来,在上厕所的时候,她给了黄敏五十元钱。
后来黄敏又被调到恶警王小伟的班里,王小伟进一步迫害黄敏。王小伟指使二次进所的吸毒犯郭洪伟毒打黄敏,郭用装棉花时用的铁杆(长六十厘米,约手指粗细),打黄敏的头和手,经常折磨、打骂,长时间的侮辱、折磨,黄敏最后被迫害致疯。
莒南县的大法弟子季兴彩、临沂的张贵凤、菏泽的田慧、任志玲都受到恶警王小伟的迫害。王小伟指使赵霞,任意增加劳动任务,随意体罚她们。一次王小伟对一个普犯说:“把姚慧敏(河南人,六十一、二岁)往死里治。”
济南法轮功学员刘丽杰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因打算听中共法院对姐夫张兴武的所谓公开庭审,被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她被关押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期间,遭到毒打、刑罚、长期被关小号、强迫做奴工等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刘丽杰写了一份“严正声明”表明自己要坚定信仰的决心,交给当班警察,那个警察不肯收,刘丽杰就把“声明”放在口袋里,那张“声明”后来在恶警的一次搜身中被拿走了。这张声明就像戳了马蜂窝一样,劳教所的警察开始对刘丽杰进行进一步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恶警王云燕把刘丽杰叫到大队长办公室,刚一进屋,大队长孙娟、恶警王晓苇就急急的冲进来,一脚将刘丽杰踹倒在地上恶声恶气的大叫:“蹲下!蹲下!”刘丽杰不配合,恶警们就揪着她的头发往起提,不断地揪她头发、打脸,骂着脏话,直到刘丽杰的头皮承受不住,痛不可忍蹲下为止。当这群流氓出去时,刘丽杰看到地上有一大缕流氓们撕下的头发,可是一转眼就没了,不知是谁偷走了她们犯罪的证据。
恶警们故意找茬辱骂她,恶警张咏梅纵容普犯:你骂她没事。恶警王小韦让普犯在墙壁、地上贴满辱骂大法的字和漫画,在地上也写上同样的话。一次她喊“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恶警孙娟、王小韦和普犯把她拖到一个没有监控镜头的房间里打她。她说:打人犯法。王小韦说:谁看见了?流氓丑态暴露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