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53641
中文姓名:
陈晨
姓名拼音:
Chen C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宁河区法院:
李 强 办022-69591706 手机13803066927 18920297855
王树伦 办69591966 宅69593620 手机18920297853
李贺永 办69561350 宅69566998 手机13821532888
李卓领 办69561345 宅69592290 手机13302021333
蔡骏清 办69119868 宅69589218 手机13502160044
直接负责人
审判长汪卫军 18920799998办69561332 家电69597986
审判员李洪文 13820810822办02269561329
书记员陈晨 13820193901办0226956132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天津市宁河县法院书记员。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上午,董庆凤在岳龙镇集市买东西时,被派出所雇佣的协勤(外号叫老根子)等恶人绑架,并抄家,被宁河分局非法刑拘关押在宁河县拘留所。六月十九日,宁河县法院发出判决书,对董庆凤非法判刑三年。董庆凤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至今(二零一零年五月)遭受着残酷迫害。

参与非法庭审者:宁河县法院:审判长朱润桐;审判员李卫平、张炳生;书记员陈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宁河县五法轮功学员身陷囹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