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53722
中文姓名:
田淑敏
姓名拼音:
?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县妇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河县妇联主任。

参与迫害以下宁河县大法弟子:胡向荣(一九九九年腊月)。李茂芬(二零零零年春),王丽芳(二零零零年四月),岳怀江(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一),翟还茹、李永玲(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张云芬(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下午),毕业红(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董朝凤(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岳井风(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薄金爱(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崔文瑞(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一半夜)。

一九九九年农历腊月十九晚上七八点钟,镇政府四五个人再次来到李春霞家里,将李春霞哄骗到镇政府。第二天,桥北镇政法委书记薛大军将她绑架到宁河县办的洗脑班--大于村转化基地。在大于洗脑班,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秘书田淑敏以及李树娟、吴凤江、张克霞、李春发、王刚、孙连霞等人用各种形式对大法弟子们进行迫害七十五天。同时以饭费的名义向家属勒索九百元人民币。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李春秀被骗到芦台镇政府关押迫害。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妇联主任田淑敏等恶人每天强迫李春秀跑步、学习污蔑大法的材料,每天被强制写“三书”。正月初七,被非法挟持到宁河县大于村洗脑班进行迫害将近二个月。并强行勒索所谓的饭钱六百元(每月三百元)人民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61.htm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