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53729
中文姓名:
吴江
姓名拼音: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长春市新发路1000号 邮编:130061
狱政管理处:0431-82750562
刑罚执行处:0431-82750563
信访办公室:0431-82750100
纪检监察室:0431-82750557

电话:0431─275─0068
纪检委:0431─275─0061 0431─275─0057
监政处:0431─275─0062
局长 祝国治(兼) 2750001 8969266
副局长 张振苏    2750004 7919580  13704366006
副局长 于广胜   2750005 8586398  13904333821
党委副书记 徐福民 2750006 2744928  13604326388
干部处处长 张光烈 2750018 2880958  13904300958
纪委副书记 宋淑芬 2750061 2713265  98998─110415
狱政处处长 梁兴 2750062 8959063  13904333831
狱政处副处长 王喜山2750062 8942042  13180828678
刑罚执行处处长 王德惠2750063 7815658 13843056198
教改处处长 刘忠信 2750075 7811766  1384309399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零九年五月末,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曲某和干事吴江到监狱调查核实监狱滥用刑具迫害大法弟子一事,其实是走形式骗人的。严管队就是监狱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刑具也是他们批准的。当刘玉和向他们反映严管队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事时,他们就不让说了,草草收场了事。只是把严管的管事犯人撤下来,又换上了张德军、张维刚、苗建、张旭代替警察管理“严管”、“小号”。

二零零九年十月中旬,刘玉和控告吉林监狱的信件到达北京,北京当局签发红头文件,指派吉林省检察院调查核实吉林监狱滥用刑具迫害大法弟子和刑事犯人及贪污受贿一事。监狱非常恐慌,刘玉和被检察院提审时,他被五监区的狱警警告,不许乱讲话。紧接着管事的犯人对刘玉和施压。杨鸿军抢走传单,交给张猛、蔡顺坤,不许刘玉和和其他大法弟子说话,写东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判刑八年 刘玉和遭吉林监狱“严管”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8/2230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