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53787
中文姓名:
李树娟
姓名拼音:
?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县妇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河县妇联。

一九九九年农历腊月十九晚上七八点钟,镇政府四五个人再次来到李春霞家里,将李春霞哄骗到镇政府。第二天,桥北镇政法委书记薛大军将她绑架到宁河县办的洗脑班——大于村转化基地。在大于洗脑班,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秘书田淑敏以及李树娟、吴凤江、张克霞、李春发、王刚、孙连霞等人用各种形式对大法弟子们进行迫害七十五天。同时以饭费的名义向家属勒索九百元人民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61.htm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