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二日,八颗镇派出所又以黄正兰“发真相传单”为由非法劳教两年,送到重庆石马河女子劳教所进行迫害。
刚被绑架到劳教所时,黄正兰因在坝子喊口号遭到恶警胡小燕、包夹陈志、胡灏的殴打,打完后被几个人抬到隔离室关押。在隔离室被关押的两个多月期间,恶警赵媛媛指使包夹丁霞、石梅多次对黄正兰施暴,包夹骨干丁霞,王延军叫黄正兰站军姿,她不听,点名时赵媛媛给丁霞(北碚人)使个眼色,丁霞下令要她站好,他们不理,丁霞破口大骂,抓住头发往墙上,地上撞,“学徒”石梅(南岸人)也会当帮手,两人暴打一阵,黄正兰呼口号,用封口胶封住她的嘴,不允许她上厕所。下一班的包夹王延军(梁平人)也如此。把她摔地上,往地上泼水,贴身衣裤都浸湿了,风吹起冷得打抖,几条湿裤穿起晾干的。在那段时间里黄正兰几乎是整天整天的都不能坐一会儿,连吃饭都是蹲着吃,导致黄正兰从双脚到大腿根部都是肿的。
在小间呆两个半月时间,几次来例假时,没有卫生巾,卫生纸很少,王延军、丁霞说,不蹲就不允许给她找卫生巾、纸,私下说,谁给她的话,就状告到队长。刚入所时好心人送的一个卫生巾、纸也事先拿走了,她只得把睡裤撕碎(撕垫絮)当卫生巾用,换了监管队长,调她到大监舍后,才解决此窘态。
重庆女教所,为了达到毁掉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不择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的手段包括:长时间蹲、站或晒太阳或站在风很大的地方吹,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准睡觉,早晨六点钟必须起来。
恶警陶新,任飞燕和吸毒人员丁霞,陈志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那天,将法轮功学员岳春华叫上四楼(四楼没有人住),然后对岳春华拳打脚踢,而且还使劲的用脚踩岳春华的胸部,打得岳春华皮破脸肿,连呼吸感觉胸部都很痛。打完之后吸毒人员陈志马上叫岳春华写所谓的“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由此可以看出,恶警采用了最邪恶,最流氓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放弃信仰)。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底,法轮功学员刘和芳女士被关押在重庆女子劳教所四大队的大队长苏畅的殴打,苏畅采取先左右打耳光,然后拳打脚踢,打累了才住手。警察胡晓燕又上阵,打刘和芳的耳光,然后拳打脚踢,并狂吼:“我以迫害法轮功为荣,一直打到你转化为止。”
刘和芳高呼:“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胡晓燕指使恶人丁霞、曾燕将刘和芳按倒在地,用黄胶布、绳子绑捆刘和芳。
刘和芳绝食抗议迫害,大队长苏畅则指使恶人丁霞、曾燕等对刘和芳进行野蛮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