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053881
中文姓名:
孟繁华
姓名拼音:
Meng  Fan 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刘国锋:局长办5808001 手机18724281777
杜维军:副局长 办5808003 宅5730777手机13329554321
刘继宏:政委 办5808005 手机13845482666
车 义:原政委 办5808002 宅5724096手机15845173777)
陆 斌: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5808006 宅5830333手机15845178999
郭玉忠:七星公安分局教导员 办5715761宅5788007手机 13803675568
魏长勇:办公室负责人 办5808007 宅5722898手机13903645678
刘长河:国保大队队长 办5835009 手机13329545007,13836638910
(彭 勇:原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于文波:国保大队 办5808019宅5710509(宅) 手机13845433088(因涉毒外逃一段时间后,又花钱买通关系回到公安局)
陈 奇: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刑侦大队副主任科员
徐志栋:警号151505,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法制大队主任科员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晚七点多钟,建三江七星公安分局的袁新尧、孟繁华等十几个警察,到石孟昌家中将他和妻子韩淑娟绑架。当晚石孟昌被劫持到七星拘留所。次日下午四点多钟,建三江警察孙振军等人强行给石孟昌戴上背铐脚镣,经过十多个小时一千多里路的颠簸,于二十一日凌晨四点左右被送到黑龙江省五常市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4/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二)-269750.html
黑龙江农垦总局石孟昌被绑架折磨骨瘦如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7/2243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