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53929
中文姓名:
李洪明
姓名拼音:
Li Hongm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荆门市东宝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北荆门东宝区法院陪审员。

二零零九年七月,柳德玉在枝江讲真相时再遭绑架,被非法抓回关押在湖北荆门虎牙关看守所。

湖北荆门东宝区法院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对柳德玉非法判刑四年。后柳德玉上诉至荆门中级法院,并委托家人请来律师。荆门中级法院对其家人说,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就不准备开庭。并告诉其家人不要再白花钱请律师了。李洪明是互相勾结合谋迫害柳德玉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柳德玉请律师上诉 荆门市法院称「白花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415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