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53984
中文姓名:
成坤
姓名拼音:
Cheng Kun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邹平市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国保大队长:李尊太,韩学文,韩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山东省邹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邹平县“六一零”人员。

约二零零七年对邹平法轮功学员、中医师崔复洪、崔贻中父子一同抓捕,并分别实施了非法劳教三年、一年的迫害。当时这个家庭只剩下了女人和刚会走路的孩子。

二零零八年,苏丰收、成坤二人对邹平县女法轮功学员张爱青跟踪,并对其抄家、构陷,对张爱青非法判刑十年。

苏丰收和成坤二人在二零零九年前后在邹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任职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严重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二零零九年约45岁的李玉家,此人原先修过法轮功。后来放弃对法轮的修炼从而转入了其它信仰团体。此人一直不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成坤与苏丰收二人罔顾黑白,把李玉家也按法轮功学员抓捕,并绑架至山东第二劳教所迫害。

劳教所与各地公安局形成了「和谐盛世」时期奴工链条,那就是各地公安局每年必须完成抓人的政治任务并送到劳教所,公安局每往劳教所送一个人关押可以领到约八百元的回报。往里送一个法轮功学员做奴工的价格更高一些,因为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住「转化」之后,邪党的上一级要对劳教所邪恶管教人员进行数千元左右的「思想转化」奖励。所以品行恶劣的成坤、苏丰收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把不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的李玉家当成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劳教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零零九年,邹平啤酒厂职工刘风军,因在网上与不明身份的人(网特)聊天,被网特锁定,并由邹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成坤、苏丰收对刘风军非法抄家、抓捕,抄走打印机、计算机等物品。在恶警们的威逼下,刘风军在怕心和急于获得自由的思想驱使下,对成坤、苏丰收二人出卖了大量他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说约有十人以上还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于是,成坤、苏丰收两个恶警在刘风军的配合下,对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追捕、绑架、抄家等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中秋节前夕,在苏丰收带着人对邹平啤酒厂职工陈琳非法抄家、绑架,并把陈琳的计算机、书籍、手机等私人财产抄走,并把其绑架到邹平看守所,在关押一个月的迫害后,对陈琳非法劳教三年。

因为陈琳从楼上邻居引入了一条网线,在陈琳被关押后,邻居给陈琳用网线这种邻里的互助,也成了「犯法」的事,苏丰收、成坤二人向陈琳的邻居敲诈勒索约数千元的罚款,纳入自己的腰包。

在邹平看守所,对陈琳关押一个月即将到期时,成坤、苏丰收把陈琳提到审讯室,要陈琳在「不要求聆讯」的文书上签字。对法律不了解的陈琳问他们二人不要求聆讯是甚么意思?成坤、苏丰收二人欺骗陈琳说:「就是要放你回家了。」

自一九九九年多次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陈琳认为自己并没有甚么活动或过错被它们二人抓住把柄,于是就在文书上面签字,并按了手印。当陈琳走出审讯室后,小人得志的成坤、苏丰收看到善良的陈琳没有看出他们的邪恶迫害伎俩,在陈琳的背后疯狂大笑不止。

在第二天,他们又让陈琳在看守所的「释放证」上签了字,陈琳起先以为真的是被释放了。然而,邹平公安局出动警车把陈琳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山东第二劳教所关押迫害三年。在陈琳被关押期间,他未成年的儿子正在上大学,邪党的迫害一下使这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苏丰收、成坤对陈琳的种种迫害及非法关押对陈琳及陈琳的家人造成了重大伤害。

与非法抓捕陈琳的同一时间,苏丰收对邹平老年法轮功学员张庭林非法抄家、绑架。苏丰收等警察抢走计算机、打印机、打印耗材、手机等多种个人财产。在绑架并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在张庭林的亲戚给成坤、苏丰收送钱后,对张庭林非法劳教一年(若不送钱,就是劳教三年)。

在张庭林被非法关入劳教所后,苏丰收还亲自到山东第二劳教所提审张庭林,打听张庭林嫁到济南市的女儿张丽平(时年约45岁,也是法轮功学员)的下落。苏丰收、成坤等人为了他们炮制大案要案的计划,也把不属于山东滨州地区的山东济南法轮功学员张丽平也列入了他们的非法追捕目标。

啤酒厂员工宿舍的潘凤兰(女,时年约40岁),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苏丰收、成坤非法抄家、绑架到邹平看守所。苏丰收在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后,对潘凤兰非法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受迫害期间,潘凤兰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迫害两年被释放后,才逐渐得以恢复。苏丰收、成坤对潘凤兰的身心及她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恰逢中秋前夕,在山东邹平县昊星商厦打工的山东济阳县法轮功学员吴善东正在办公室上班时,山东邹平县国保大队成坤、苏丰收带领一伙人绑架了吴善东,并抢去银行卡一张,现金共计一万六千五百元,电脑两台,手机一部及部份电脑配件。

吴善东在被绑架后一直绝食抗议,五天后由邹平县武警给吴善东戴上手铐、脚镣押送至邹平中医院进行野蛮鼻饲灌食26天。吴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有罪,拒绝任何口供和签字。期间成坤、苏丰收又把对吴善东照顾有加的在邹平林业局上班的小姨马庆玲绑架,并异地关押至滨州看守所一个月,因没有发现明显把柄后被释放回家。

成坤、苏丰收炮制的「大案要案」因吴善东没有口供、签字和明显的活动而被邹平检察院退回。恶警成坤、苏丰收并不是无罪放人,而是把判刑七年改成了劳教三年。把吴善东和陈琳、张庭林、刘风军(被非法劳教一年)同日送到山东第二劳教所进行迫害。

吴善东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查到所谓的「劳教通知书」上没有自己的货款且劳教所没有收到这一万六千五百元的款项后,于二零一零年多次向山东省检察院投递控诉材料对苏丰收抢劫其钱财并非法劳教的事实进行了控诉。在吴善东在二零一二年九月被从劳教所释放后,加上正义人士的帮助下,吴善东亲自到邹平公安局找到苏丰收,当着众人的面质问苏丰收对钱的事如何处理?苏让吴善东去找大队长成坤去拿钱。最后把这笔钱以现金的形式被吴善东要了回来。成坤在归还钱时同时要求吴善东不要把这事发到明慧网上去,并说这事是苏丰收干的!(意即与他无关)

二零零九年十月,邹平“六一零”成坤、苏丰收等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刘秀凤并抄家,抢走台式电脑一台、手机一部等个人物品,留下刘秀凤年仅六岁的二女儿,把刘秀凤非法关押在邹平看守所,一个月后非法劳教一年,因刘秀凤被迫害导致严重的病状而遭劳教所拒收。刘秀凤被释放回家后,恶人仍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

二零一零年,苏丰收在济南张丽平的家附近把她绑架,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把张丽平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26/山东邹平市公安局原国保大队指导员苏丰收遭恶报-457165.html
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立萍在德州市齐河县被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8/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5648.html#19427232339-4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2/山东邹平县刘秀凤多年来受到的迫害-350019.html
谁家的银行谁家的钱—— 山东邹平县恶警抢掠吴善东钱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9/2239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