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54044
中文姓名:
陈飞燕
姓名拼音:
Feiy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顺庆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南充(区号0817、邮编637000)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
地址有两处:顺庆区人民北路15号0817-2222928;顺庆区环峰路,即11路终点站0817-6121126
陈飞燕13688228111
迫害事实: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零五年六月七日,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蒋克林、公诉科科长王康以公诉人身份向顺庆区法院刑庭诬告陷害法轮功学员何素珍,致使何素珍被判冤狱三年。诬告陷害何素珍入冤狱的检委会成员有:任华时任检察长、杨元勇时任副检察长、龙敬时任副检察长、其它公诉人任宏、陈飞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冤判何素珍五年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415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