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法院罗织罪名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卢洪飞十五年、李建十二年、成丽十一年、张伟容六年。
参与非法开庭的为审判长李志强、审判员温国尧、代理审判员伍岳媚,书记员陈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