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4日上午阁山派出所的张光武、陈贵、徐国加到李凤英家非法搜查,强行让李凤英去乡派出所核实材料。到派出所强迫我写“悔过书”。李凤英不写并向他们证实大法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他们就把李凤英非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