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北区政法委指派一个名叫张军的二十九岁男子,负责带领“五里店保安公司”的八个人,每日三班、二十四小时跟踪法轮功学员王柳珍,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该保安公司跟踪王柳珍的这八个人,工资是由区政府支付,每人每月一千三百元,签合同半年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份。
二零一零年六月份左右,江北区政法委指派一个名叫张军的二十九岁男子,负责带领“五里店保安公司”的八个人,每日三班、二十四小时跟踪王柳珍老人,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该保安公司跟踪王柳珍的这八个人,工资是由区政府支付,每人每月一千三百元,签合同半年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