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存柱自99年来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中,一直紧随江泽民,阴谋迭出、不择手段的迫害善良炼功群众,为地方上的邪恶之徒撑腰。
1999年11月1日,辛集市法轮功学员张博玉,徐亮,张凯被副市长刘存柱、恶警耿占峰等恶人绑架,受尽酷刑折磨,非法判张博玉三年六个月,徐亮、张凯被非法判刑三年。
2000年春节辛集市40多名学员炼功被抓,现有20多人被关押在市委党校至今,学员及家属写信给政法委书记刘存柱,要求无罪释放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政府不但对来信无任何反映,相反却对写信给政法委反映情况的学员进行抄家。
2001年2月28日,辛集市召开所谓“两会期间稳定工作会议”,刘存柱作了不敢见人的“秘密讲话”,现曝光如下:
“1、2000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市委党校对73名法轮功分子进行集中办班,强制转化,”刘存柱还无耻地宣扬“旧城镇、南智邱集中办班力度大。”
“2、近期工作‘成绩’,法轮功学员判刑10人,劳教20人,行政拘留197人,300多名集中办班。”
“3、要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收缴行动,不留一本书、不留一盒磁带,对营业性私人文印门店业主及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法轮功人员不许从事此行业。派出所辖区内发现法轮功宣传品而未能破案的,追究派出所所长、包片民警责任或调离岗位,直至追究组织责任。对全市法轮功人员进行拉网式摸排,逐一建档。”
“4、严格帮教量化责任制,包村工作队什么时候法轮功人员转化完了,什么时候撤回。”
“5、由一名公安局副局长负责,成立追逃专门小组,追捕厚金桥、陈西波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敏感期间发生一人进京上访的,给予该乡镇主管部门一票否决,给予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派出所负责人行政警告。”
“6、专人负责盘查火车站、汽车站,对于无证明信、无身份证明的(编者注:该市大肆收缴法轮功学员的合法身份证件,无理没收)一律不准进站上车。……”
“7、两会期间从三月一日起,深层次对重点不放心人员可上报市委,在市委党校集中办班,集中看管,各单位也集中办班。”
“8、网吧、私人计算机逐一进行清查,严禁计算机上网下载宣传品复印,对散发、下载、复印宣传品人员及幕后组织者,加大侦察力度,采用蹲坑等手段。”
“9、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转化的标准。”
2001年7月15日,辛集市举行了迫害法轮大法的“先进”个人、集体的所谓“表彰大会”。此表彰邪恶的会议由辛集市市委副书记刘存柱主持,市四大班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头目申占群、葛江河、张国田、吴根深等都参加了,并且河北省、石家庄市专门迫害大法的“610”小组及石市公安局也来人参加。会上对辛集市公安局的邪恶之徒耿占峰、贾立超、刘光旭等“颁奖”并发了“锦旗”- 地狱之门的入场券。辛集市副市长张书凯对邪恶之徒张孟波等26人进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