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10月,侯娟娟进京上访,被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又到石家庄驻京办,戴上手铐被押回了石市彭后街派出所,他们还非法索要了130元的“车费”,并捏造了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非法拘留了一个月。
石家庄邮政局局长兼书记赵永祥、副书记张英芳等人迫于江泽民集团的压力,不顾她老母亲病卧在床的事实,娟娟刚结束了一个月的牢狱生活,却不准回家,又非法软禁在单位的邮政公寓。单位还提出无理要求:每天付50元房费,并让娟娟的丈夫不上班天天陪着,每天派两人劝说并由专人看管。
她共被软禁了41天,强迫掏房费2050元,于12月29日放出。当时赵永祥局长说娟娟对邮政局贡献挺大,工作表现又特别好,处份是最轻的,并没有宣布甚么处份。领导也明知她的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爱人单位不景气,现干个体,母亲又常年累月有病去医院,孩子上学很需要费用;然而当娟娟正常工作后每月得到的只是260元左右的下岗工资。
她善意地几次向服务中心阎树仁书记反映,要求上报自己的修炼情况,却都没有得到局领导的答复,2000年6月2日,娟娟又以书面形式向局长赵永祥、副书记张英芳、武计珍反映自己的心声,仍然石沉大海,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