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2月4日(除夕)吴占明被微水工作人员索要1000元押金,因交不齐押金不让回家。指导员武治全一见到吴,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向吴带手铐的双手,使吴胳膊被手铐划了长达3公分的口子,鲜血直流,后来被带到屋里,武治全、马占元、王中华三人轮番用胶棒抽打他的臀部,又将吴按在木棒上,使劲踩他的小腿,马占元恶狠狠地打吴的耳光,折磨了三十分钟后,又铐在铁笼子里,初二下午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索要生活费150元。2000年2月27日送往仙台山非法扣留20天。3月22日微水镇工作人员索要生活费230元后,将其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