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约在四月一天,法轮功学员高曼莉在一列从黑龙江开往大连的火车上看《转法轮》,被人告发给乘警而被绑架。同年十一月被辽化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高曼莉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八年来遭受到数不清的折磨。
二零一零年的一天,小队长刘莹莹、李丹、洋阳一起拿电棍电她,电得她后背布满了泡,随手一摸就摸到一个。一次,高曼莉给犯人讲法轮功真相。监区长左小燕、教导员陈笑莲、小队长刘莹莹、李丹、洋阳又对她进行电击迫害,陈笑莲用电棍电击她的脸、嘴,左晓燕接下来电她的后背,还逼问:对犯人讲甚么了?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事发当日的早晨,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大家一起出工到车间干活时,史迎春老人上午被刘讫莉科长叫到办公室谈话,下午又被佐教(佐晓艳)叫到办公室谈话,谈话内容是让史迎春放弃修炼法轮功,出来后,他们就让史迎春学监规。
当天值班的是刘讫莉科长和杨洋队长,由于史迎春不放弃修炼,刘、杨二人就指使犯人高岚对老人严加看管,强行“转化”。
当晚十一点,高岚就带领黄叶青、杜秀云、吕晶、王秀娟、李莉莉、王彤、姚圆圆、方莉莉八名犯人,在404房间对史迎春大打出手,直打到深夜二点,这时候老人已被打得不行了,她们就把老人拖入水房浇水。二点三十分,高岚一看老人已经昏迷,就和队长把史迎春送往狱中医院抢救,狱医治不了,就又送到狱外医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过法医鉴定有外伤,这就是法轮功学员史迎春被迫害死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