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国安大队李正辉、刘××未出示搜查证就非法进行抄家,到处乱翻后,找到了二份答记者问和一张梁文德记有市场管理收费情况、背面有法轮功字样的废纸碎片拼好,作为她“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据,又将她送黄荆山治安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周德华、林敏、李正辉把梁文德从拘留所押回家里,没有搜查证便强行抄她的家,她不准他们像土匪似的狂翻乱抄,他们便叫她单位的张治蓉、饶吉两人把她强行按在沙发上。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四川省法轮功学员杨勤云先后数次被泸州市(或江阳区)国安“六一零”非法传讯、被收缴身份证、强迫进洗脑班、强迫按手印、被上黑名单、监视居住、监控电话、手机、限制通信自由、深更半夜电话或上门骚扰、勒索财物(未遂),不让出国探亲,不许办出国护照等,并于2003年6月15日至16日被关入玉皇观看守所留置盘查一天。实施迫害主要责任人:林敏、李正辉、唐德源。
二零零七年元宵节夜晚,流离失所两年多的梁文德回到家中,泸州市江阳区龙泉社区管段民警杨文武即刻上门骚扰,并叫来国安、“六一零”人员李正辉、姚泸敏、社区主任、保安、南街综治办主任陈兴德。杨文武对梁文德说,要管五年(从监狱回来的),不准到处走,走哪里要报告,不准宣传等。李正辉、姚泸敏声称是前来看望、关心、帮助、解决困难的,但对梁文德进行如此的询问:出生年月、姓名,这几年在外面做什么,并笔录要求签字。
大法弟子梁文德在签名时堂堂正正写道:你们公安办案人员对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因为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我做好人没有错,从此后请你们不要再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立即停止迫害!给你们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对大法弟子杨明违法密审,冤判五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杨明不服上诉,泸州中级法院对杨明二审开庭。这是一次伪法院耍阴谋的审判,泡汤的审判,丢丑的审判。
庭审开始,杨明向法庭陈述自己上诉的几点理由。一,自己没有违法,无罪;二,向法庭揭露办案人员李正辉提案搞逼供,用他年幼女儿与年迈的父母相威胁、施压,威胁说,把你的判决书拿到你女儿学校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把你父亲弄到看守所来看看你这个样子……